李凤兰,山东省蒙阴县人。1928年冬天,妈妈在逃荒途中生下了她。1945年4月,经媒人介绍,17岁的李凤兰和青年王玉德订了婚。 第二年7月,在距婚期不到两个月时,未婚夫报名参加了解放军,从此,杳无音信。 为照顾生病的婆婆,鼓励丈夫安心打仗,1946年10月19日,在缺少新郎的情况下,她说服父母,按当地风俗,由嫂子怀抱大公鸡陪她拜堂成亲。 从此,她细心侍候婆婆,操持家务,开大会,做宣传,纳军鞋,支前线。她总是在鞋上绣上一个“心”字,痴情地相信丈夫一定能穿上并认出她做的军鞋。 参军半年时,丈夫随部队打仗路过家乡,顺便回家看看。不巧李凤兰已回娘家。婆婆马上派人去叫她。可是,当她怀着喜悦与激动的心情一口气跑了十几里山路回到婆家时,丈夫已跟部队出发了。夫妻失之交臂,这成为她一生的遗憾。 就这样,她苦苦等待12年,然而最终等来的却是县民政局送来的一张鲜红的烈士证书,原来她的丈夫王玉德早在11年前的莱芜战役中就已牺牲了。 李凤兰痛苦地昏睡了三天三夜。从此,她拒绝了亲人无数次要她改嫁的劝说,终生为烈士守候,直到生命尽头。